一、目的:确保系统处于准确工作状态。
二、职责:由工程部机电维修组负责保养,管理处机电部负责日常检查。
三、内容:
1、每天巡视系统的供水总控制阀、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配件,进行外观检查,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。
2、每月检查一次警铃是否正常,报警阀启动是否灵活,打开试警铃阀,报警阀阀瓣应自动开启,延迟器延迟5-90秒后,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,如果警铃不动作,应检查整个警铃管道,排除水垢及泥沙等污物,使水流畅通,以防报警失灵。
3、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,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。
4、每月检查系统控制阀门使其处于开启状态,若有破坏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,保证控制阀门不被误关闭。
5、每两个月应对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,按分区逐一打开末端试验装置放水阀,试验系统灵敏性。
a、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,如发现阀门开启不畅通或密封不严,应将供水闸阀关闭,打开放水阀将系统中水放掉,然后打开阀门盖检查,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,排除水垢及污物等。
b、检查流动水压,压力表所显示的压力值不应明显下降,若明显下降,应检查闸阀是否堵塞,若压力下降明显且警铃不报警应检查湿式报警阀的阀瓣是否锈蚀。
c、观察系统中水流指示器,压力开关,报警控制器各部件的联动性能,应能及时报警。
6、当系统因试验或因火灾启动后,应在事后尽快使系统重新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。